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涉创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推动春节期间城区及各乡镇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居民过上一个干净整洁、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阜城及各县城文明创建督查的通知》(阜文明委电〔2017〕1号•明电),按照市、区文明委的统一安排,现将春节期间城区及各乡镇文明创建督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月25日至2月20日
二、督查方式
1.各乡镇街道自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人员针对本辖区创建工作开展自查。
2.职能部门专项督查:区直各牵头涉创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组织人员、车辆对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专项督查。
3.面上巡查:区文明委(办)领导带队,联合新闻媒体对城区及乡镇面上创建工作进行巡查。
三、督查内容
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安徽省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对城区及各乡镇、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主要交通路口、广场、游园公园、主要景点、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东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室外公厕、骑路集市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文明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标准参考《颍东区创建文明城区实地考察点指导手册》。
四、任务分工
1.市容环境卫生、骑路集市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督查;
2.交通秩序由公安、交通、东站、火车站广场办负责督查;
3.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由区文广新体局负责督查;
4.广场、游园公园由区住建委负责督查;
5.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由区商务局负责督查;
6.医院、学校分别由卫计、教育负责督查;
7.乡镇环境卫生、骑路集市等问题由各乡镇负责督查。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责任全面组织自查整改,区直各涉创单位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作为督查组长带队,固定专门人员参与督查工作,每周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督查开展情况及督查发现问题报送区文明办(电子邮箱: fyydqwmb@163.com;联系电话:7125677)。
2.真督实查。各督查单位要熟悉督查标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从节日期间居民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入手,真正深入创建现场,客观了解节日期间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文字、图片等督查资料留存。
3.督办整改。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督查发现问题向属地、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书面反馈,跟踪问题整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要及时向属地主要负责同志和市文明办报告反馈,确保督查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颍东区文明委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