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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法院宁亚伟、穆鑫分别被授予“颍东好人”、首届颍东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来源: 颍东区文明办  www.ydqwmw.com  2013-09-24
   9月20日是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在颍东区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上,颍东法院宁亚伟、穆鑫两位同志分别被授予“颍东好人”、首届颍东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宁 亚伟现任颍东法院副院长,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二等功和一等功各一次,被评为第五届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他曾在插花法庭担任负责人,一干就是八 年。在这八年里,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全身心地扑到法庭工作中,跑遍了插花镇33个行政村,建立起三级调解网络,即镇一级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 有调解主任,村民组有调解员,从而形成“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化解了民间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 生,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宁亚伟在担任副院长后,分管执行、法警队等工作,在他的主推下,颍东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 式,实施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新机制,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自新机制实施以来,该院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连年上 升。

    穆鑫是颍东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安徽省“三 八红旗手”、安徽省优秀法官等多项荣誉称号。“对生活要知足常乐,对工作要永不满足,”这是穆鑫对自己的要求。多年来,她坚持做人不计得失,做事精益求 精,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担任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负责人以来,她不局限于传统的审判模式,积极探索“教育、感化、挽救”的新路径。在她的建 议下,颍东法院与阳光心理咨询中心携手,将心理测评与心理干预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使量刑更趋于科学合理。在家庭中,上奉公婆,下教幼子,她是邻里称赞 的好儿媳、好妈妈。除此之外,穆鑫和爱人同是遗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无论是事业还是家庭,她都无怨无悔地付出。从经历中汲取营养,在奉献中享受人生,是她 不变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