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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花司法所通过“四个方面”创新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 插花司法所  www.ydqwmw.com  2014-02-13

    插花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将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针对不同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时,该所认真与监护人一起探讨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及日常管教思路,积极为未成年人的家庭及监护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简化申请手续,实行先受理后审查、先调解后起诉、先办好案件再协助执行的措施,主动加强与残联、民政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联系,多管齐下,加大对残疾人的维权力度。对一些维权困难的案件,积极向上级部门求助,寻求多方途径为其提供援助。

    三是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孤寡、患病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在村居活动中心、娱乐场所、图书室等老年人活动集中的地方,开展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四是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积极向农民工宣讲有关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结合实际,当场受理其援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