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颍东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会议在区检察院六楼会议室召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符连峰,团市委书记王波,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险峰,团区委书记史明康出席会议。观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负责人、40余名社会观护工作者、观护基地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建立颍东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向社会观护工作者和观护基地颁发聘书和授牌。王波在会议中强调,观察、监护失足的未成年人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举措,让涉案的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与所有的未成年人平等生活,也就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希望全社会能携起手来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符连峰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充分发挥预青专项组作用;二是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三是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深化。
宁险峰在讲话中指出,观护涉案未成年人是一项系统、全面、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并作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观护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