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颍东区文明办预算公开(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研究、起草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和安排;负责颍东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学习型城区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好人评选、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十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为主要内容的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培育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典型;负责组织开展“关爱行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承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承担“三线三边”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协调工作。
2、承担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工作。
3、承担全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宣传工作。
颍东区文明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三线三边”整治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颍东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颍东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颍东区文明办
内容附件: 附件:颍东区2016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