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级文明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按照省、市文明委目标考核要求,为做好我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经区文明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好人线索征集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底
二、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
要按照以下内容、格式要求填写好人线索纸质推荐表(身边好人线索推荐表见附件)。
1、表格要填满,必要信息按顺序填写,共四项:姓名、所属地区(特别强调:一定写上“颍东区”,否则无效)、事迹类别(事迹类别栏,“助”指助人为乐、“勇”指见义勇为、“诚”指诚实守信、“敬”指敬业奉献、“孝”指孝老爱亲)、事迹简述(字数限制在30-180字)。被推荐人姓名不重复,各表格事迹相似度不超过50%。
2、推荐线索尽量填写家人、亲戚、朋友、同学等。同单位填同事、同学校填同学时,要避免重复。
3、推荐事迹避免笼统、概括,要尽量写清具体事情、时间、地点。
4、 禁忌字:内容明显触犯国家法令法规,个别词语(字)有歧义,产生不良传播,或包含国家领导人、名人、政府人员或敏感字,均不能用;不要用“法、轮、功”“党”。
三、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全区,由区文明办牵头,区文联、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等有关单位配合,工作要求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培树各类好人典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拓宽各类好人的征集、发现渠道,是开展基层单位创建的重要手段。因此,各地、各单位务必重视好人线索收集、整理、归纳(存档)工作,做到落实专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认真开展“身边好人线索”征集活动,拓宽好人推荐渠道,如各类学校也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下载、打印、填写 “身边好人线索”推荐表(见附件),并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纸质推荐表统一交送区文明办。
四、成果运用
将根据各单位、个人推荐线索的数量、质量,确定一等奖2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6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10个(奖金500元)、鼓励奖若干(有相应奖品);另设单位组织奖若干。通报奖励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9月中旬,第二次在12月底。
好人线索推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区文明办联系。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7125677。
附件:“身边好人线索”推荐表
颍东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内容附件: “身边好人线索”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