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雷锋”:学习雷锋,提升自己,奉献他人。
文明守则:爱护花草树木,搞好环境卫生,家庭团结和睦,邻里互相关心,遵守规章公约,生活健康文明,关爱公共设施,共保社区安宁。
文明公约:
热爱祖国,建设颍东,遵纪守法,爱护市容,诚实守信,友爱互助,爱岗敬业,勤奋进取,弘扬正气,崇尚科学,尊老爱幼,团结友善,举止文明,礼待宾客,志愿服务,你我同行,彰显爱心,追求一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科学发展,开拓创新,美丽颍东,人人有责。
“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
1、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 2、管好自己的手:不乱画乱倒垃圾、不做不文明的事; 3、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走不文明的路。
“三做”
1、在家做个好成员; 2、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3、在单位做个好职工。
1、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2、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二、颍东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一)颍东区 十佳“好婆婆”评选标准: 1、勤俭持家,家庭和睦; 2、爱护晚辈,教子有方; 3、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4、亲友邻里团结互助; 5、热心参加公益活动。
(二)颍东区 十佳“好媳妇”评选标准: 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 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 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 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 5、计划生育,无超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