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文明办〔2014〕4号
关于印发《2014年阜阳市创建文明单位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直省直驻阜各单位: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塑造文明单位良好形象,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现将2014年全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贯穿一条主线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明确两个目标
一是积极创新创造,打造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品牌,力争文明单位多出经验、多出典型;二是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培育三种风尚
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孝老敬老。
四、突出五个重点
重点抓好文明单位“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建设: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市级文明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并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并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传播活动。
五、开展好常规工作
1.扎实开展“三风”建设(读书学习、文明礼仪、勤俭节约)、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窗口等活动。以优质服务为抓手,做好单位文化建设和各项评比表彰活动,提升单位(企业)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继续做好文明单位与村镇、社区、学校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城乡环境和“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扎实做好“文明单位大展台”建设工作。
2.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每季度重要节点,分别开展以“友善”、“敬业”、“诚信”、“爱国”为主题的道德实践“主题季”活动。按照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要求,加强诚信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爱国歌曲大家唱等活动。积极参与“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阜阳好人”学习宣传和推荐评选活动,开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困难职工的帮扶活动。开展文明单位与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共建活动,扎实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活动。
3.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服务理念,围绕“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突出重要节日、公共场所和重点人群,组织开展美化市容环境、保护山川河流及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窗口设置志愿服务台(便民服务台),经常参加所在社区的社区志愿服务广场活动,打造志愿服务品牌。积极开展文明引导、文明风尚传播等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专门的负责机构,实行目标考核,做到组织、制度、人员、经费“四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2014年度创建工作计划。
2.扩大宣传效应。各单位要充分整合单位资源,利用工作简报、邮件等方式,及时向市文明办和阜阳文明网报送本单位(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工作动态信息等(邮箱:jswmxxzx@126.com,fyswmbcjzd@126.com),更好地利用文明网这一平台交流工作,展示风采。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要按照省文明办要求建好、用好、管理好“文明单位大展台”,争取在省文明办每个季度测评中争先进位、不失分掉队。从今年开始,市文明办将把各级文明单位信息报送和“文明单位大展台”建设工作纳入文明单位的动态考评之中。
3.完善档案资料。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单位创建工作资料,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科学分类,规范建档,使档案资料能真实、全面反映单位年度创建工作的过程及成效。
阜阳市文明办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