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第十六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获悉,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喜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获此殊荣,这是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多年来,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耕检察宣传的缩影。
该院加强检察宣传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检察宣传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树立抓宣传就是抓形象的意识,切实将检察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颍东区检察院先后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用稿情况通报制度、内部考核机制,对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和措施。
该院突出重点,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阵地,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实现检察工作动态和进展在《检察日报》、《新安晚报》、《阜阳日报》、《颍州晚报》上刊登,重大工作动态信息在阜阳电视台报道。全面推进检察新媒体建设,通过积极打造检察优秀新媒体品牌,树立和提升颍东检察好形象;加强新媒体应用,利用团队协作,搭建沟通互动平台,运用检察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介,综合运用文字、图像、H5网页等多种模式,积极传播检察好声音。
该院一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宣传方针,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以个案、类案以及专门性问题展开宣传,及时采集更新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案件信息和工作动态。明确检察宣传政治方向,把该院检察机关在党建、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宣传出去,切实增强宣传的政治性;注重舆论引导,加强网络宣传。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