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者的含义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志愿者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助人、具组织性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其发展可追溯至二次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导致各国政府支出崩塌,发展义务工作以解决社会上不胜负荷的需求。2015年9月14日,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发布《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是中国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领域第一个全国性行业标准。
志愿者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2月19日,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了为旅客送温暖志愿服务。之后,40余万名大中学生利用寒假在全国主要铁路沿线和车站开展志愿者新春热心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九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累计已有1亿多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 为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团中央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随后,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也逐步建立起来。已初步形成了由全国协会、35个省市、2/3以上的地(市)级协会及部分县级协会组成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网络。
志愿者(volunteer)一词来源于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为“意愿”。对于这一概念,中国国大陆和港台地区由于对volunteer的译法不一致而有所不同(中国大陆地区一般称为志愿者;香港称之为义工;台湾地区称之为志工),但实质内容基本是一致的。
志愿者制度的确立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但志愿者本身的存在则自古以来已经存在,古时候的赠医施药可被视为志愿者的雏型。西方志愿者起源的重要概念建基于罗马时代的博爱精神和基督教的宗教责任及救赎观念,透过义务工作表现出人性的爱及弘扬宗教的善性。而志愿者制度的确立,是为了弥补政府对社会支援的不足,结合政府、商界及民间的力量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服务。
志愿服务越来越成为一种国际潮流。西方有学者专门指出,“如果说人类发展前500 年是技术革命带动全球的经济发展,那么人类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后500 年社会学、社会服务成为地球上生存的重点,人类也开始重新调整自己。”[1]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第一种是以职权划分,可分为政策制定、直接服务及庶务类;
第二种是以时间性划分,简易可分为定时性及临时性;
第三种是以服务类型划分,可分类为福利类、教育类及文化类等;
第四种是以服务内容划分,可分为行政性、专业性及辅助性。
志愿者参与义务活动的动机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自我取向,参与者着重个人学习与成长,获取个人内在的满足感,依个人感受来决定参与志愿者。
第二类是人际取向,参与者着重他人和团体的影响,他们的目的是结识朋友,获得他人的肯定。
第三类是情境取向,他们参与是为了回应社会责任,并获得社会的认可。
(1)青年志愿者活动使大学生们获得一个深入接触社会实际、真实了解与认识中国国情的极好机会,这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阅历,还增强了他们的感性认识。
(2)青年志愿者活动强化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对改善社会风气,确立敬业精神起积极作用。
(3)通过志愿服务培训和实际工作,增强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和帮扶弱势群体意识,使他们学会与人团结合作,依靠团队力量去共同完成任务。通过培养帮助残障观众、残奥会运动员或者其它弱势群体的技能和树立帮扶意识,使他们从中学会关心他人,并延及关心整个社会,学习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延及服务于整个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4)青年志愿者行动始终坚持“致力于帮助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致力于建立互助友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的宗旨。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利用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者精神,循序渐进得拓展了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服务领域。志愿活动让他们提高正确的道德认识;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感;磨练坚强的道德意志;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在中国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它是以倡导和推进爱心助人、奉献社会为宗旨,这既是继承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举措。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成立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舞台,为满腔热情、乐于奉献的同学们提供了沟通的桥梁;因此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2015年9月14日由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发布,是中国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领域第一个全国性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把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志愿者们设置“志愿者统一编号”,提供给各地区、各部门和志愿服务组织无偿使用。